留學監護委託(Custodian Declaratio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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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臺灣家長將未成年子女送至加拿大留學念書的人數,逐漸增加,但因為加拿大對於未成年子女保障要求較高,就學的學校或教育機構會希望父母親提出Custodian Declaration,該文件係分別由加拿大居民(如Home爸、Home媽或學校人員)簽署及經當地律師公證,臺灣父母親雙方簽署及經認證、外交部複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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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到場者

原則:父母雙方親自到場

例外:父母一方單獨行使親權或死亡、監護人等,在此等情形下,單獨行使親權之一方、生存之一方、監護人可自行親自到場,但須攜帶相關證明文件(例如戶籍謄本,記事欄勿省略)

二、攜帶文件

1、Custodian Declaration(視所需份數提出)

2、 父母雙方身分證正本及護照正本(護照簽名欄位上請簽名)。

3、 未成年人之身分證/戶籍謄本及護照。

三、費用:

英文委託監護書新台幣750元。

預約網址:https://notaryliuxinyi.simplybook.asia/v2/#
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劉欣宜事務所

本所地址:臺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25巷18–6號4樓

Line:@635plwua 或 notaryliuxinyi

電話:(02) 25585711

手機:09285960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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